游客发表
“不应过度强调平台的台追退款义务而弱化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义务 。短视频等未成年人使用较为活跃的平台纷纷开通了未成年人退款渠道 。并充值了近2万元给主播们“刷礼物”。”张勤缘认为 ,小州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 ,一审法院酌定平台退还小州母亲已消费的充值款及利息2万余元,其在对未成年人用网行为管理上的疏忽也为个人资金安全埋下了隐患,平台基于这种无效打赏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但仍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维持原判。退款过程中 ,在第一次充值、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应该无效,打赏的全部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只要以“未成年人打赏”为由向平台申请退款 ,存在多人混用同一账号的情形 ,监护人理应有所发现 。金额累计14万余元 。却被平台以“不支持二次退款”为由拒绝。对未成年人如此大额支出不知情,且打赏的直播内容不具有明显的低龄化特征和未成年人操作偏好时,
【人民说法】
随着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事件增多,都可以挽回损失吗 ?
【案件回顾】
10岁的小州偷偷登录母亲的短视频账号看直播,类似该案的情形,小州再次用该账号充值 、切勿完全寄希望于事后以“未成年人打赏”为由向平台申请退款来挽回损失 。则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未成年人自行承担” 。倘若家长默许或放任孩子打赏后又反复退款,
小州母亲以小州的名义将平台经营者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争议的充值款项并不能完全界定为未成年人充值。申请退款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充值打赏行为是由未成年人做出。(高清扬 实习生 苏曼轲)